关于预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瓯海区残疾人专项资金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泽雅镇人民政府:
根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扶残助残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12〕175号)、《中共瓯海区委办公室 瓯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瓯海区完善特殊困难群体脱贫兜底保障政策的实施意见》(瓯委办发〔2019〕65号)、《省残联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 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8〕69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预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瓯海区残疾人专项资金总计121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贷款贴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困难补助、残疾人康复、特殊艺术巡演、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活动等。
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瓯海区残疾人专项资金分配表
附件 预下达2020年度第三批瓯海区残疾人 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镇)街 残疾人补助服务经费(区级) 残疾人事业保障经费 (区级) 合计 用于残疾人贷款贴息、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困难补助、残疾人康复等 用于特殊艺术巡演、文化助残“五个一工程”活动等 1 景山街道 50000 50000 2 新桥街道 65000 65000 3 娄桥街道 100000 100000 4 潘桥街道 100000 100000 5 梧田街道 60000 60000 6 南白象街道 60000 60000 7 郭溪街道 100000 100000 8 瞿溪街道 80000 80000 9 丽岙街道 20000 20000 10 仙岩街道 280000 280000 11 泽雅镇 190000 5000 195000 12 茶山街道 40000 40000 13 三垟街道 60000 60000 合计 1205000 5000 12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