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根据中共温州市委宣传部《关于推荐报送2020年度传承弘扬温州人精神突出贡献集体和个人的函》的文件精神,按照推荐工作的程序和要求,现将传承弘扬温州人精神突出贡献集体、传承弘扬温州人精神突出贡献个人相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对象
传承弘扬温州人精神突出贡献集体
序号 | 集体 | 负责人 | 推荐类别 |
1 | 温州市瓯海区小银河特殊教育培训学校 | 许利芬 | 残联领域 |
传承弘扬温州人精神突出贡献个人
序号 | 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政治面貌 | 推荐类别 |
1 | 胡晓丹 |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理事、办公室负责人、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 | 中共党员 | 残联领域 |
2 | 金瓯瑶 | 温州市瓯海区政务服务中心残联审批科负责人 | 群众 | 残联领域 |
二、反映问题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市残联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需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真实姓名。反映问题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
三、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8日到1月22日止。
四、公示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88590421。
联系地址:温州市瓯海区行政管理中心5号楼一楼105办公室。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