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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3-05-16 14:11:35 来源:区残联

关于预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新桥、南白象、瞿溪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推进“残疾人之家”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浙残联发〔2019〕27号)、《关于印发浙江省“残疾人之家”星级评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浙残联发〔2019〕28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预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计40.227674万元,主要用于“残疾人之家”运营补助等。

各资金使用单位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乡镇财政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基〔2013〕47号)文件要求,建立和完善资金全程监管机制、公开公示机制,规范操作各环节公开公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安全性及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温州市瓯海区残疾人联合会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3年5月  日


附件       

预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号

(镇)街

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合计

残疾人教育和就业经费

用于“残疾人之家”

运营补助

用于“残疾人之家”

硬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1

新桥街道

100000


100000

2

南白象街道

100000


100000

3

瞿溪街道

150000

52276.74

202276.74

合计

350000

50000

402276.74

注:瞿溪街道“残疾人之家”硬件服务能力提升项目金额具体包含项目结算尾款50476.74元、工程造价咨询费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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