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温州市瓯海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办法的通知》(温瓯政办发〔2021〕58号)、《关于印发〈瓯海区政府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目录〉的通知》(温瓯职转办〔2018〕2号)等相关文件,现将拟承接我会部分职能的社会组织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3月21日至3月25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瓯海区残联反映。联系电话:057788529980;传真:88500486。
社会组织名称
承接职能
温州市瓯海区好帮手社会工作
服务中心
瓯海区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