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景山街道办事处、新桥街道办事处:
根据《关于印发<2024-2025年瓯海区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温瓯残工委〔2024〕1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现预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总计20万元,主要用于景山街道会昌社区和新桥街道西湖社区的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
请各单位收到文件后,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并按要求及时反馈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预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预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单位:元
序 号 | (镇)街 | 瓯海区残疾人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 合计 | |
提前下达2023年残疾人事业发展市级补助资金(残保金) | 残疾人事业发展 市级补助资金 | |||
用于省级无障碍社区创建 | ||||
1 | 景山街道 | 100000 | 100000 | |
2 | 新桥街道 | 100000 | 1000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0 | 200000 |